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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9-04-15   作者:   浏览量: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

为全面落实《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马发〔2018〕3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各相关单位对少数教师有偿补课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我市查结的第五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成功学校教师钱敏,2018年10月14日、11月24日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钱敏在市教育局多次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市成功学校上报处理意见,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责令钱敏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钱敏记过处分,在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鉴于钱敏为中共党员,市成功学校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二中实验学校教师叶玉环,2018年12月15日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叶玉环在市教育局多次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二中实验学校上报处理意见,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责令叶玉环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

市成功学校教师杨柳,2019年1月11日晚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杨柳在市教育局多次通报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市成功学校上报处理意见,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责令杨柳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鉴于杨柳为中共党员,市成功学校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马鞍山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好教师的实施办法》(马教党〔2019〕1号)、《马鞍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马教〔2019〕20号)、《马鞍山市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马教〔2019〕21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马教秘〔2018〕108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六项长效机制。要继续开展“铸师魂、守师道、立师表”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督和主动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和通报,引导广大教师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禁区,提升师德修养,杜绝违规行为。

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强化师德建设问责机制,对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的,将通报涉事教师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并将查处结果纳入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年度目标考核、民办学校年检等。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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