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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公开暂行办法

2017-06-02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实现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 办公室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工会实施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原则。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陆文彪 陶永平

副组长:赵祖林 邰本华 夏军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专业(综合)部长

三、主要内容

坚持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人事公开、学生教育管理公开及资产项目公开,凡是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关于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

(1)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总结;

(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3)涉及学校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

(4)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关于学校建设的重要事项

(l)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规划等有关情况;

(2)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有关情况;

(3)科研、精品课开发以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和有关情况;

(4)基建和维修工程的规划、重大项目立项有关情况;

(5)干部任免、招聘和人才引进情况;

(6)校企合作交流规划和有关情况;

(7)其他有关学校建设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重大财务与资产管理事项

(1)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招待费)使用情况;

(2)基建工程和重大修缮项目招标及工程决算情况;

(3)大宗物资采购程序及招投标情况;

(4)物资设备报废处理情况;

(5)教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

(6)其他有关重大经济活动事项。

(四)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1)有关工资、绩效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2)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实施情况。

(3)教职工职务和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审程序及结果。

(4)教职工竞争上岗的条件与结果。

(5)人员聘用的过程与结果。

(6)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政策决定。

(7)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五)关于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学费和其他管理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使用情况;

(2)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事项;

(3)学生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情况;

(4)特困生费用减免、资助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勤工俭学岗位及人员选用情况;

(5)毕业生推荐升学、就业情况;

(6)其他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事项

(l)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

(2)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4)领导干部出国情况;

(5)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6)其他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为确保该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应采取以下民主公开形式:

(一)教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渠道沟通和建言议事作用,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教代会向全校教职工传达、实行公开。

(二)教工大会。根据需要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类别,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地进行公开,学校每学期至少向教职工通报一次学校校务情况,执行教代会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保证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之间的信息畅通。

(三)校务公开栏和自媒体。利用学校已经设立的校务公开栏,以及校报、公告、宣传栏、信息、网站专栏等形式,公布涉及学校建设与发展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四)工会、团委、学生会。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学生申诉机制,通过各种渠道体系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实现学校管理所涉群体间的良性互动。

五、监督机制

(一)建立督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室)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校务公开及其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评体系,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

(三)加强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每年由教代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以及 有关学校规划、教职工利益方面的有关文件,充分行使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职权。

(四)成立评议委员会。由纪委(监察室)、工会等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每年年底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意见。

(五)打造“阳光校园”。实现办事权限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记录公开、办事根据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要始终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拓宽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也包括广大群众的监督。充分听取多方面意见,采取各种灵活形式,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与机制建设。

附件: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公开目录

中共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委员会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7年5月8日

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务公开目录

序号

公开内容

责任部门

1

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课时津贴、理论学习、干部人事等

办公室

2

教学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及调整、教材选购、考务安排、继续教育等

教务处

3

实训管理、技能鉴定、社会化培训、技能大赛等

实训处

4

校企合作、实习就业等

合作办

5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等

招就处

6

教工社团活动、教代会、教职工福利等

群工部

7

学生管理、班主任选聘、班主任津贴、学生奖惩等

学生处

8

学生社团管理、志愿服务等

团委

9

校园安全、行政值班等

安保处

10

基建维修、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后勤保障等

总务处

11

课题研究、精品课程建设、学术交流、教师发展等

研发中心

12

中职资助等

资助中心

13

网络安全、智慧校园等

信息中心

14

党风廉政建设等

监察室

15

初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公务接待等

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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