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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皖江职教中心钳工技能竞赛规程

2013-10-16   作者:实训处   浏览量:

一、竞赛目的

检验我校机械相关专业学生钳工技能的工艺实施能力、手工加工能力与操作水平以及质量、效率、成本和安全意识,促进我校机械相关专业教学改革,培养可持续发展、满足企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同时选拔出优秀的学生,为明年的市、省技能大赛做好准备。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3年11月19日上午7点30分在学校电气楼钳工实训室进行。报名在郭睿老师处(学校电气楼208室),11月14日结束。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1、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参照新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钳工中级工的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零件图纸要求,以现场操作的方式,运用划线、锉削、锯削、钻孔、锉配、检测等钳工操作技能,完成规定的比赛任务。

2、竞赛方式

竞赛采取个人比赛形式,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各自竞赛任务。选手自备工具,利用现场提供的设备和量具,完成比赛工件的加工,安全与文明生产内容在操作的过程中一并进行考查。

四、竞赛规则

1、比赛使用的常用钳工工具和毛坯由选手自备,钻头、铰刀等工具和量具由学校提供;

2、各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工位,比赛前1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每个工位1人,对号入位,不得自行调整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无误、比赛时间到后方可开始操作;

3、比赛规定时间为240分钟,连续进行,包括工艺设计、零件加工、清洁整理时间。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如厕时间都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监考老师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严重违章操作,监考老师有权决定终止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若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监考老师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比赛);

5、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监考老师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比赛结束,参赛选手需清理现场,并将现场设备、设施恢复到初始状态,经监考老师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五、评分方法

参赛选手提交的比赛结果,根据检测评分标准评分;现场监考老师在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的文明生产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价,在结束比赛时完成评分。

1、评分项目及配分

(1)零件加工质量包括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位置精度、表面质量、加工时间等方面;

(2)文明生产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安全意识、职业规范、环境保护等方面。

比赛成绩满分为100分。图样要求的表面粗糙度(20分);图样要求的尺寸精度(30分);图样要求的形位公差(10分);图样要求的配合精度(40分);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5分,只扣分,不加分)。

2、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扣分:

(1)职业素养与安全意识,违反操作规程扣5~10分;

(2)不按图样规定要求制作工件的扣20分;

(3)损坏赛场设备的扣20分。

3、成绩评定

竞赛名次按总分高低排序,在完成零件加工的情况下,分数相同则以完成任务时间少的名次在前。分数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均相同时,以配合精度得分高者优先。如果配合精度成绩相同,以主要精度得分高者优先。

本次比赛采取个人比赛形式,按参赛人数的60%设置个人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办法待报名名单确定后决定。报名截止时间11月15日。

六、竞赛组织:

由校实训处统一安排,确定参赛选手场次。

裁判员:孙庆荣、郭睿。

毛坯准备:82×61×8mm钢板,选手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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